赡养老人起纠纷 巡回审判续亲情
连日来的阴雨天让大家从短袖直接过渡到了棉服,这两天,久违的太阳终于又升上了高空,给大地带来了温暖,而老人杨某,也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10月12日上午,南漳法院九集法庭来到九集镇袁家畈村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邀请了3名人大代表和村民们旁听庭审。
原来,杨某已有84岁高龄。2012年,杨某丈夫去世。杨某年老体弱已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靠他人护理度日。人们都说养儿防老,可在本案中,真正等杨某老后,七个子女却对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产生争议。无奈之下,杨某只好将七个子女诉至法院。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在与袁家畈村村委会沟通对接后,承办法官决定在杨某“家门口”开展巡回庭审。庭审当天,法院干警迎着朝阳出发,在该村村委会会议室开始庭审。就如同大部分赡养案件一样,子女均表示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义务,但具体询问他们决定如何养老时,各种推脱阻塞的理由就出来了。但赡养案件老人等不得、拖不成,当务之急是解决老人的衣食住行和医疗等问题,七个子女的要求怎能一一满足。
承办法官了解他们的内心矛盾后,不仅讲法律责任,更从父母养育之恩、兄弟手足之情等家庭伦理方面多次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杨某于10月30前自愿前往寄养院生活,七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并分摊扣除杨某养老金之后的寄养费用、医疗费用和去世后的安葬费用。协议签订后,七子女一致同意本着有利于老人的原则,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也表示以后将经常前往寄养院看望母亲,让母亲的晚年生活得到慰藉。至此,老人的赡养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兄弟姐妹们的纠纷也得到化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杨柳与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就案件审理的难点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听取了代表们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