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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携手护老人权益
——南漳法院巡回审理首起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赡养纠纷案件

时间: 2022-04-14 11:21 来源: 长坪法庭

4月13日上午,南漳法院长坪法庭在南漳县长坪镇阳太坪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县检察院指派第四检察部两名干警出庭支持起诉。这也是南漳法院审理的首例出庭支持起诉赡养纠纷案件。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20余名村民参与了旁听。

图①:巡回审理现场_副本.jpg

2022年3月,老人刘某诉至法院,称其与老伴儿育有三子一女,老伴儿去世后七八年间随幺儿在南京生活,而其他三子女未支付过赡养费或嘘寒问暖,其从南京回老家后,三子女也不愿承担赡养责任,故请求法庭判令四子女拿出一致赡养意见,承担赡养、看护义务。

为帮助刘某化解家庭矛盾,让其安享晚年,享受亲情,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长坪法庭决定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引导当事人在心平气和、互相沟通的基础上,敞开心扉,理顺“家务事”。

图②:村民认真旁听庭审_副本.jpg

庭审当天,刘某的三儿子在南京因疫情无法赶回南漳开庭。庭审过程中,刘某的长子、次子均表示同意赡养母亲,但幺弟当初将母亲接走、如今送回,从未和兄弟姐妹打声招呼,感情淡薄,而今也无法和其商讨如何赡养母亲;刘某的女儿表示自己愿意赡养母亲,但疑惑其作为出嫁的姑娘,按照农村习俗不应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图④: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_副本.jpg

听到刘某女儿的疑问,承办法官王之卿在法庭调解环节,向双方当事人,同时也向旁听群众进行了释法明理,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儿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管是入赘的儿子还是出嫁的女儿,在父母年老体弱时都应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而对于三个儿子间的矛盾,法官也说道,生而为兄弟姐妹,本就是缘分,理应好好珍惜这份情谊,且如今母亲渐渐不能生活自理,子女们更应该摒弃前嫌,化干戈为玉帛,首要将母亲的养老问题协商好。最终,在法官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当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即以3个月为周期,4人轮流赡养。因刘某幺儿在外地,庭后,法官将采用线上送达的方式将调解协议送达至刘某幺儿签字确认。

旁听了庭审全过程的阳太坪村党支部书记姚家均表示,通过审理此案,村里的老百姓才明白出嫁的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希望法庭以后能经常开展普法活动,用这种生动的方式帮助群众自觉学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孝老爱亲“的文明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