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进村普法忙,服务基层解民忧他们是认真的!
时值八月,虽已立秋,但依然骄阳似火,炎热难当。连日来,持续的高温天气,让空气都变得十分灼热,但这并不能阻挡南漳法院薛坪法庭干警们为民服务的决心和脚步。
“我们都是一个村的,这起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旁听了今天的巡回审判,我们感受颇深,谢谢法官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8月9日,南漳法院薛坪法庭干警们头顶烈日,先后到薛坪镇果坪村、普陀庵村开展巡回审判,受到人大代表和村民们的热烈欢迎。
当天上午九点,果坪村村委会场地上支起了临时审判桌,该村两名村民张某与贺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即将开庭审理。
2021年5月,被告贺某找到原告张某商谈购买砍伐张某承包林地中120棵杨树,约定价钱8000元。双方口头协商好后,贺某当场支付了3000元定金,待剩余5000元款项支付完毕后,贺某才可砍伐杨树。但贺某未按照约定付款,便砍伐了杨树。张某知晓后,多次向贺某索要欠款,贺某以种种理由拖欠不付。张某诉至法院。
因张某双目失明,为方便其诉讼,也为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因该案标的额较小,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承办法官经开庭,查明了案件事实,贺某欠张某5000元购树款尚未支付。贺某经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缺席审理,并当庭宣判:贺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张某欠款5000元。
当天下午三点,薛坪法庭干警们不畏酷暑,驱车前往薛坪镇普陀庵村,在村委会会议室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庭进行了审理。
杨某诉称,其系被告张某前岳父。2018年6月,张某向其借现金三万元,并出具借条。因张某未偿还借款,杨某向法庭提起诉讼。张某辩称,借款三万属实,但其前妻(原告杨某之女)已分两次还清,且对于该笔借款,其前妻与其发生矛盾时,在派出所陈述了已还款之事,有笔录为证。
因双方对还款之事各执一词,争议较大,承办法官就借款用途、有无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双方有无其他借贷行为等事项向双方进行了询问,之后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两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均结合庭审中的实际案例开展法治讲堂,提醒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当注意提高警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尹厚涛、俞艳丽表示,巡回审判既能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促进案件达到案结事了,也能展现司法为民的实践性。人民法庭把“开庭讲法”变为“下乡送法”,不仅增强了当地群众的法治观念,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