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罪案件
5月14日上午,南漳法院刑事审判庭到南漳县板桥镇断河坪村巡回审理一起盗窃罪案件,并邀请5名人大代表一起见证庭审。
2021年2月,家住断河坪村的冯某入户将白云庵村村民刘某家中卧室床单下的1000余元现金盗走。后逃离现场,将盗取的现金挥霍。公安机关在冯某家中将其抓获。之后,冯某哥哥替冯某赔偿被害人1500元现金,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南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冯某系聋哑人,又系文盲,不懂专业手语,无法与手语老师正常沟通,故根据实际情况需聘请翻译人员。在进行多方查找后,承办法官寻找到一位和冯某从小长大的、交流无障碍的朋友,并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磊的主持下,一同对冯某的朋友进行考察、询问,向其说明了庭审注意事项及其法律责任后,确定其作为冯某的“代言人”。
为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教育他人遵纪守法,提醒广大市民保护好自己的财物,该院刑庭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局、断河坪村村委会商议后,决定到冯某居住地就地开展巡回审判。
“翻译人员,请你如实将审判员的意思告知被告人,并将被告人的真实意思如实转述给审判员,听清楚了吗?”“听清楚了。”“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响声,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各方诉讼参与人严肃地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在场的20余名村民仔细地聆听了庭审的全过程。庭审最后,冯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以后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最终,经过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当庭对此案作出宣判,冯某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冯某系聋哑人的实际情况及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判决冯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事案件巡回审判进乡村,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强化释法说理,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充分起到了宣传、教育、警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