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感悟①|法如绳墨,绳墨之外,犹有春温秋肃
夏日的阳光洒满南漳法院的台阶,一群带着书卷气的大学生迈过这里,开启了他们的暑期实习篇章。整理卷宗时指尖拂过的油墨香,草拟文书时反复斟酌的字句,庭审现场旁听时屏住的呼吸……课堂上的法律条文,在这些实践瞬间有了温度与重量。
如今,他们带着满纸感悟而来,且听这群年轻人如何在法院的夏夜里,写下属于自己的成长注脚。
西北政法大学 赵远坤
第一次走进南漳县人民法院,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法警严肃的眼神,让我对“司法”二字的敬畏又深了一层。在民庭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我逐渐褪去了对法院的滤镜式想象,从整理卷宗的琐碎中读懂程序正义的分量,从庭审现场的交锋里看见法律条文的温度,更在法官们的日常工作中,理解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绝非一句空洞的口号。
法条会生锈,原则却能长出新芽,“诚信”“善意”“比例”这些词永远鲜活。在将一份份卷宗整理归档的过程中,我真切地感受到法律不是刀枪,而是天平,两端分别托着“看得见的程序”与“摸得着的正义”。第一次在实务中接触“恶意打假”案:职业索赔人手持公证小票,以买到虚假产品为由索要十倍赔偿,诉状写得滴水不漏。我一度以为商家必败无疑,可承办法官在判决里写下:“权利不得滥用,以牟利为目的,试图通过诉讼获得高额赔偿的行为,既不符合立法宗旨,又有悖诚信,且货品已经使用,原告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不应得到法律支持。”最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那一页薄薄的A4纸让我明白:法律并非冷冰冰的算式,而是一条有温度的河——它灌溉秩序,也涵养良知。
旁听席上,我看见的并非唇枪舌剑的对抗,而是一场“定分止争”的艺术。那是一起房屋所有权侵权纠纷:原告基于继承权诉请返还房屋并排除妨害,被告则提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占有等抗辩。由于房屋已由被告装修入住多年,且原告在襄阳市另有稳定居所,即便判决返还,也难以实际执行,更可能激化矛盾。庭审进入调解阶段,法官放下卷宗,语气温和却直指核心:“法律可以判明权属,却无法安排生活。若一纸判决只换来空荡的房屋与漫长的执行,正义反而打了折扣。”他提出折中方案:被告给予原告合理经济补偿,房屋所有权由被告享有,双方若同意可签订调解协议。槌声落下,不是非黑即白的胜负,而是“各得其所”的平衡。我忽然想起《周礼》所言“以和为贵,以让为礼”,也想起现代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理念强调的“修复性司法”——原来诉讼的终点不一定是强制,而是让权利各安其位,让生活继续向前。
公理之下,正义不朽。这一个月教会我的,远不止是文书格式或庭审流程。当法条与世情在判决书中相拥,当裁判与调解在法庭里共生,法治就不再是典籍中的铅字,而是街头巷尾可触可感的公平正义。未来无论站在何种法律岗位,我都将带着“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烙印前行——既用绳墨丈量公平,也用温度守护人心。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