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法庭搬到家门口
时间: 2021-04-08 10:50
来源: 东巩法庭
4月7日,南漳法院东巩法庭在巡检镇南裕沟村巡回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陈某家因建新房,需要对门前场地进行硬化,便和常年从事建筑工程的原告姜某进行口头约定,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将该工程承包给姜某,完工后由陈某支付工程款。后姜某以工程已竣工,陈某未及时支付工程款为由,诉至法庭。
由于没有书面协议,双方对工程款的计算方式、施工面积、工程质量各执一词,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分别进行了举证,并展开激烈辩论。由于分歧过大,双方未能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和解,案件将择期宣判。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今天的巡回审理,让我们在家门口学习了庭审的流程,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同时也意识到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要多留个‘心眼’,尽量与他人达成书面协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后这样的活动还要多多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个“必修课”,东巩法庭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能教育一片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