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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开展涉民生、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

时间: 2021-11-18 11:13 来源: 执行局

11月17日凌晨五点半,当人们在温暖的梦乡酣睡时,南漳法院20余名干警已经集合完毕,出动7辆警车,分别前往城关镇樊湾村和关庙集村、武安镇洪堰村和文店村等地,开展涉民生、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占土地不腾退,司法拘留护民生

 

2013年,杜某与陈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立即停止对杜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害,排除妨碍,将涉案的1.76亩责任田返还给杜某。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情绪较为激动,双方矛盾尖锐,案件陷入僵局。

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一早奔赴住在城关镇樊湾村的陈某家中,得知其已出发去帮别人盖房子,执行干警确认其位置后,立即前往,将陈某拘至法院办公室,预待其他执行小组行动结束后,统一进行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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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手上戴着的手铐,耳边不断传来其他执行小组的行动进展,陈某意识到自己真的要进拘留所了,开始后悔了。经执行干警和其亲属做思想工作,陈某思想发生转变,同意腾退田地,但要求杜某退还其当季种植油菜时花费的菜籽钱和肥料钱共计600元。执行干警当即联络杜某后,杜某同意退还陈某600元。




陈某收到600元后,执行干警下午回到村里会同申请人、被执行人将耕地丈量后交付给申请人,九年矛盾得以化解。

 

借钱不还“躲猫猫”,行程轨迹“现原形”

 

2013年,李某与张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偿还李某借款50000元。2014年,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扣划张某银行存款10000余元,尚欠30000余元因张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李某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张某均称其在外务工,但当执行干警到公安机关查询其行程轨迹时,发现张某除有一次驾车前往外省的经历外,再无其他外出痕迹。此时,执行干警的心中有数了。

早上七时许,执行干警郑元斌前往张某家中,预备给张某来一次“突袭”。而结果也正在郑元斌意料之中,张某确实在家中!看到执行干警的身影,张某也知道这次再也找不到借口了,遂和郑元斌一起前往执行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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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元斌再次向张某宣讲了拒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张某表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全部借款,希望能先还李某15000元,剩余的借款2022年6月30日前还清。郑元斌随后与申请人李某联系,李某表示接受张某的还款意愿,并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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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李某领取了15000元执行款。

历经12个小时的持续奋战,此次行动,对10余名被执行人进行“地毯式”摸排,共拘传8人,当场履行完毕2件,达成和解协议3件,司法拘留2人,1人提供担保物暂缓拘留,到位金额18.5万元。

民生无小事,办好暖人心。下一步,南漳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营造强大执行声势,让失信者无处遁形,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