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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签发今年以来首张搜查令

时间: 2020-05-22 09:26 来源: 执行局

5月20日上午,南漳法院执行局在人大代表、该院督察室的见证下,在电视台记者全程拍摄下,带领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因借款抵押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测。这是南漳法院首次在房主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房屋勘测工作。

图①:执行局负责人罗兢(左一)和执行干警郑元斌(右一)到抵押房屋楼下_副本.jpg

原告襄阳某机构与被告庹某、杨某、庹某甲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三被告拒不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南漳法院执行局于2019年4月作出执行裁定,对庹某、杨某抵押的房屋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之后,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三被执行人,但其均以自己在外务工筹钱还债为由,拒不返回南漳,不配合法院对抵押房屋进行勘测,致使房屋评估工作一度无法推进。因三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该院执行局对其作出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账户等惩戒措施,但三被执行人还是置若罔闻。

经对该案分析研判,南漳法院签发了2020年工作以来第一张搜查令。若三被执行人继续执迷不悟,该院将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开门对抵押房屋进行勘测。同时,该院通过摇号的方式,在四家报名的评估机构中选定一家,拟对抵押房屋进行勘测、评估。

之后,执行干警再次电话联系远在广东务工筹钱的庹某,当庹某知道不提供钥匙,也逃避不了执行时,立即请朋友将钥匙带回南漳,交至执行干警手中。执行干警也向其说明,若三被执行人能按时还款,该房屋所有权还是属于庹某、杨某;若未能按时还款,法院将对抵押房屋进行拍卖。

图②:执行局负责人罗兢(右一)对案件做情况说明_副本.jpg

“……申请人申请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评估,因被执行人不能到场进行现场勘验,其提供了该房屋的钥匙,现在请开门……”5月20日上午,南漳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南漳法院督察室干警,对抵押房屋的勘测工作进行了见证,电视台记者全程拍摄录像。

图③:人大代表(左一)全程见证法院执行_副本.jpg

该院执行局负责人罗兢向在场人员说明案件执行情况,执行干警用庹某提供的钥匙打开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构造、面积等进行勘测、记录,该案执行干警、见证人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离开房屋前,执行干警将所有房间门窗关闭,保持原样。整个勘测过程严谨、有序。

“今天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了监督,被执行人虽然不在家,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房屋进行了现场勘验评估,这种方式有利推动解决执行难。”人大代表对南漳法院这一做法表示肯定。

南漳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强硬措施,让外出躲避的被执行人意识到负隅顽抗仍然阻止不了强制执行的进程,因而转变思想,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该院这一举措为维护法律权威及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