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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开展法治讲堂

时间: 2020-06-09 15:14 来源: 长坪法庭

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如何把村镇发生的各项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呢?村治调主任是关键主体。6月4日,在南漳县长坪镇6月综治例会上,南漳法院长坪法庭庭长王之卿利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了一场法治讲堂活动,向长坪镇各村治调主任讲解了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提高了长坪镇各村治调主任的业务水平。

图:王之卿庭长(左四)向大家授课_副本.jpg

根据中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法庭是排头兵,深处矛盾、纠纷的调处一线。长坪法庭积极探索如何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在以往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理工作的经验基础上,进行了有效地探索。

王庭长认为,治调队伍的业务素质是基础和关键。针对法庭近年来所审理的辖区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所达成的协议书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体——各村的治调主任进行法律业务指导、培训,增强他们依法调解意识,提高制作调解协议水平。

“……比如说这份关于返还原物纠纷的调解书,上面的主体书写不完整,而且对其中一方放弃的诉求也未列明。”会上,王庭长从调解协议书的主体、协议书由来、协议书主文内容、协议书原件的保存、当事人双方签名、落款年月日等六个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以长坪镇部分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议书为蓝本,以案释法进行了讲解。

长坪镇党委副书记方家钧在听完讲解后,深有感触地说:“今天这种形式很好,以会代训,内容也很接地气,讲到了我们调解工作的实际,避免了解决的矛盾、纠纷,却因调解协议书上存在的问题而留下隐患,很有操作性。”

长坪法庭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以长坪镇六大调解中心为平台,参与辖区内各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为调解中心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发挥了法庭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