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敲响刑事案件网络庭审第一槌
“现在开庭。被告人黄某是否能听清我说话?”“可以。”4月23日上午,南漳法院依托公安机关远程提讯系统对一起被告人被羁押的盗窃罪案件进行了网络庭审,并当庭宣判。
虽然南漳法院目前已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但由于受看守所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正在被羁押的被告人无法正常提审、开庭,相关刑事审判活动还处于“冷冻期”。为既能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理,又能保障庭审参与人员免担疫情风险,4月14日,南漳法院经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辩护人等沟通协调,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推进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破冰”方案。被告人通过公安机关远程提讯系统在看守所参与庭审,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通过严格体温检测后,佩戴口罩进入公安机关办案中心内的远程提讯室参加庭审。方案敲定后,公安机关立即与上级报告,仅用一周时间,将一间远程提讯室改造成审判庭,并配备了审判台、称呼牌、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大大方便了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体现了政法机关共同战“疫”、共保平安的决心。
开庭当天,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在电子屏幕上“隔空”对话,整个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最终,经过严格规范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法官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判。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益,南漳法院还建议公安机关允许辩护人在开庭前使用远程提讯系统,完成与被告人的会见,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疫情防控不放松,审判工作不停歇。此次远程视频庭审,让被告人无需在看守所和法院之间往返押解,杜绝了押解中的安全隐患,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今后,南漳法院将继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惩处各类违法犯罪,保护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