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集中发放92.9万元执行款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南漳法院设立执行案款发放分会场,现场为10起案件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款92.9万元,活动邀请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
发放仪式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兢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该院执行案件收结案、执行主要质效指标、在法定期限内正常发放的执行案款金额等情况。今年以来,南漳法院执行干警以饱满的热情、坚实的担当,乘风破浪,攻坚克难,灵活运用执行措施,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共受理执行案件1981件,执结1343件,在法定期限内发放执行款6426.06万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随后,执行干警认真核对案款台账信息,耐心引导申请人逐一领取案款,收到案款的申请人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南漳农商行向法院送上了写有“执法如山为企业排忧解难 真诚服务为金融保驾护航”的锦旗以表示感谢。
县人大代表郭俊全程参与了案款发放过程,她说:参加此次法院执行款发放活动感触颇深,看到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脸上的笑容,说明大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颇高。一直以来执行难都是各级人民法院难以攻克的问题,南漳法院多次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将执行款兑现到申请人手中,对树立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满意度都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县政协委员汪青认为,今天参加了法院执行案款发放活动,真正感受到了南漳法院立足本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此次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是法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南漳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及时将人民群众对胜诉权益的期待兑现成“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