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妥善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我就是要告你们,你们在我肚子里住了十个月理应给我房租费!”87岁高龄的夏奶奶和6子女之间因赡养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进而诉至法院,近日,在法官的努力下,老人和子女们终于和好如初。
夏奶奶与老伴共育有6名子女,且都已成家。老伴去世后,夏奶奶一直独自居住。今年3月份,夏奶奶不慎摔伤后居住在三儿子家,目前生活已不能自理,而子女们为了不赡养夏奶奶互相推诿。悲愤之下,夏奶奶将6子女告上法庭。
庭审时,有的子女情绪激动,认为把这事闹上法庭有损自己名声,相互之间恶言相对,对老人也极不尊重。看着子女们只顾争吵,而不解决问题,夏奶奶流着泪向子女们索要“子宫房费”。案件承办法官秦爱民虽尽力做了子女们的思想工作,但子女们还是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法院判决6子女自2019年4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夏奶奶赡养费500元;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各支付夏奶奶医疗费3575.92元、护理费300元。
虽然案件审结了,但秦法官认为,一个案件不仅要案结、事了,更要人和、圆满,特别是关系到老年人的案件,他们不仅需要物质上的照顾,更需要精神上的陪伴。于是,秦法官又不遗余力地找夏奶奶的各位子女进行劝说,从法律上,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从道德上,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老人,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在秦法官的努力感召之下,夏奶奶的6名子女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老人造成了精神伤害,对秦法官的举动表达了感激,并主动找到秦法官商讨更加圆满的赡养办法。之后,夏奶奶与6子女达成和解协议,自2019年7月1日起,6子女每两个月依次轮流赡养照顾夏奶奶的衣食住行;赡养期间夏奶奶因病住院所需费用由6子女平均分摊;夏奶奶去世后,后事由6子女共同料理。
案件圆满解决后,当事人对秦法官感激地说道:“谢谢您秦法官,案件结束后您还不忘给我们做工作,您真的是人民的好法官。”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人民法官心里始终装着老百姓,他们默默无闻,用朴素的实际行动、挥洒的汗水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审判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