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营商环境核心指标,推动破产案件审理进度
——南漳法院召开破产工作推进会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12月3日下午,南漳法院召集5家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召开破产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红英主持,党组书记、院长李化,破产案件主审法官罗学斌参加会议。
破产案件管理人首先就各自管理的破产案件的债务人情况、管理人工作开展情况、破产案件进展、破产案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依次作了发言。
罗学斌法官就目前该院5件破产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如何进一步推动破产案件办理进度与破产管理人展开交流。他表示,一是要重视程序,书面告知债权人未确认和未全部确认债权的原因,告知其十五日内可以起诉,逾期丧失诉权,最终债权以债权人会议核准的结果为准;二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要尽可能多的将表决事项和授权债委会事项在会上进行表决,尤其是对财产的变价方案要做细做全,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对于破产财产拍卖的条件和风险要向债权人明确告知,避免产生其他矛盾;四是破产管理人要增强服务意识,和债权人、债务人保持良性沟通,对债权人做好心理疏导,切实维护各方利益。
李化院长指出,妥善处理破产案件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要对破产案件办理给予足够重视。他提出,一是要全力保障破产管理人工作。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法律指导,加大破产案件宣传力度,消除对破产相关工作的误解,帮助破产企业走出法律知识盲区,进一步推动破产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二是要全力推动“府院联动”。充分发挥法院作为破产管理人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多方发力,共同解决破产案件推进过程中的难题;三是要全力完善制度机制。尽快建立起一套成熟的破产案件办理机制,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提高破产财产清算率,最大限度实现财产变现,更好地服务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会议最后,刘红英专委表示,会后破产审理团队将针对今天收集到的问题建议,积极探索新方法、好经验,破除破产案件办理的难点和堵点,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破产管理人纷纷表示一定积极协同南漳法院推动破产案件进程,力争破产案件按照计划时间结案,并签订了定期结案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