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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受邀到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讲授法治课

时间: 2021-07-20 17:07 来源: 综合办公室

7月20日上午,南漳法院行政庭庭长李林受邀到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授课,该局50余名干部参加培训。

图①:讲座现场_副本.jpg

讲座上,李庭长以《行政处罚法修订的背景、重点和实践中需注意的问题》为主题,向大家讲解了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既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又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同时,为了适应新时代带来的新变化、落实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新要求、弥补行政处罚法自身存在缺陷等,最终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并予以公布。随后,李庭长通过新旧《行政处罚法》修改条目的对比,从行政处罚概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规定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讲解过程中还引用县资规局在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通过深入浅出的分析,使得抽象的行政执法问题更加具象化,整个培训过程学习氛围十分浓厚,大家都认真做着笔记。

图②:南漳法院行政庭庭长李林讲课_副本.jpg

讲座结束后,针对该局九集所、武镇所、开发区分局、肖堰所等部门负责人提出的疑问,李庭长现场做出解答,并就实践中操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一是主体认定要适格。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二是注重证据的收集。认定事实的证据要形成优势证据,形成证据链,且必须符合证据的三性,即来源的合法性、事实的客观性、案件的关联性。三是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注重设立重点案件讨论机制,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