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市中院少审庭赴南漳法院调研指导

时间: 2022-04-21 20:26 来源: 城关法庭

为进一步统一两级法院家事少审案件裁判尺度,规范裁判文书格式和用语,4月21日下午,市中院少审庭庭长陈玉学一行4人赴南漳法院开展调研和业务指导。南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涛和各人民法庭及民一庭的庭长、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调研座谈会。

DSC_3442_副本.jpg

DSC_3438_副本.jpg

会上,市中院少审庭副庭长王佼莉首先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妇联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实。紧接着,王佼莉副庭长就全市法院2021年度家事审判发改案件情况通报进行深刻总结,对家事审判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如判决中文字的表述、探望权判决规则、离婚经济补偿、分工赡养协议能否对抗赡养义务等进行深入评析,并就南漳法院家事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如离婚诉讼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赡养方式的统一、夫妻债务的处理原则、精神家庭暴力的认定等进行了一一解答。

DSC_3447_副本.jpg

市中院少审庭法官童尧详细讲解了审判中关于婚约财产纠纷中的彩礼返还、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继承纠纷中遗产未析产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问题,抚养纠纷中要坚守未成年利益最大化原则和各方利益平衡原则,并就审判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如离婚协议的撤销、忠诚协议的效力认定、非婚生子女权利、女方擅自中止妊娠是否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DSC_3449_副本.jpg

陈玉学庭长就南漳法院目前家事审判工作遇到的困难进行了全面解答,并要求各位家事审判法官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做好家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维护好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护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家事审判质效。

座谈会上,中院少审庭法官与南漳法院与会法官就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要求婚姻“第三者”返还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实务展开热烈讨论。

DSC_3443_副本.jpg

最后,陈涛副院长对陈玉学庭长一行的工作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南漳法院将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要求,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家事审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