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公开审判发挥“头雁”效应
3月15日上午,南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南漳法院院长李化担任审判长,南漳检察院检察长吴小松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法检两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任职以来,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1月—2020年1月,张某注册经营南漳某养殖公司,以发展生猪养殖项目为由,向林业部门提出使用林地的申请。林业部门批准该养殖项目使用南漳县城关镇丁冲村集体林地1.124公顷,并要求该公司严禁超范围使用、破坏林地。2020年5月,张某与江西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但因张某获批的占用林地面积未达到江西某公司要求,张某向丁冲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扩建,村委会以污染环境等原因未通过。同年9月,张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多台大型机械在丁冲村两处林地挖土筹建猪场,超范围使用林地面积1.9748公顷,造成林地损毁程度严重。之后被南漳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
同时,因张某的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损害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依法公告,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维护公共利益,一并提起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开庭过程中,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配合做好后续环境修复工作,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合议庭将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
旁听了庭审全过程的徐应菊代表说道,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此次庭审公开、透明,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庭审体现出的对法律的敬畏和司法的公平正义。希望法检两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为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维护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郭雲萍委员表示,非法占用农用地是当前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在广大农村地区,违反规划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违法建设,进而破坏资源环境问题比较严重。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既体现了南漳法院“打击非法和保护合法”并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又对潜在的犯罪分子形成了威慑力。今后,希望南漳法院以此为契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村“两委”班子的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