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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乡村行 普法讲堂润民心
——武安法庭深耕乡村法治

时间: 2025-08-05 14:58 来源: 武安法庭

“巡回审判”不仅是一次审判场所的物理位移,更是司法理念与实践方式的深刻变革。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南漳法院武安法庭就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将庭审现场“搬”进武安镇七里店村,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法治讲堂”活动,让村民们在家门口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庭审“下乡”,把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2023年4月,王某受雇于张某在工地开挖机,双方约定工钱为每天300元。因降雨停工,王某在询问张某征得同意后,驾驶张某的面包车搭载储油箱从工地返回县城,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双方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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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近期类似纠纷频发,承办法官杨睿白决定将庭审“搬”到群众中。炎炎夏日,毒辣的日头挡不住乡亲们奔向巡回法庭的脚步,旁听席早已挤得满满当当。

庭审现场虽无审判庭的庄严肃穆,却有乡亲们灼灼的目光凝聚;虽不见高悬的国徽与庄严的审判台,胸前法徽的分量却丝毫不减,法律的温度正顺着乡野阡陌静静流淌。

庭审中,杨睿白细化庭审流程,明确双方诉求、证据,逐项列举质证、梳理事故经过、询问案件事实、听取辩论意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旁听群众清晰地了解到庭审过程和案件情况。

“这案子之前已经因为交通事故打了好几次官司,不能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了。”庭审结束后,杨睿白法官当即组织调解,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避免当事人陷入“累诉”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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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在给张某开车做事的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张某应当赔偿原告受到的损失。”

“王某是开车老手,并且在驾驶过程中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负事故主要责任,不应当由张某赔偿。”

“损失已经由保险公司赔偿了,双方都不需要承担。”

在调解工作进行的同时,一场围绕张某“赔不赔”的激烈讨论就此展开。

趁热普法,让法治种子播撒乡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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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的调解环节,村民们围绕案情展开热烈讨论。武安法庭法官助理吕如尧趁热打铁,针对村民在讨论中产生的疑问,以及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劳务行为,为大家讲上一堂法治课。通过几个典型案例的讲解,让村民们了解类似纠纷的责任承担条件、责任划分标准、损失具体构成;又分别从提供劳务一方和接受劳务一方的角度出发,让村民学会如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有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如何正确处理、寻求救济。 

七里店村村书记王成

“非常感谢法庭能来我们村里开展此次普法活动,村民们的法律素养得到了提升,在以后的劳务活动中也能更加注重自身安全。”

七里店村村书记王成连连点赞。村民们也纷纷表示,不仅看懂了庭审,更学会了实用法律知识。

村民

“以后遇到事儿,治病的同时要保留好证据,留个心眼子,证据攥在手里,理才说得清!”

此次“巡回审判+法治讲堂”是武安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近年来,法庭始终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通过把庭审开在村口、把法律讲到地头,让群众在参与中感受公平正义,在倾听中增强法治意识。

下一步,南漳法院将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用更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普及法律,让法治甘泉浸润乡村每个角落,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注入坚实法治力量。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