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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运用诉前调解模式4天结案

时间: 2020-01-13 11:44 来源: 立案庭

“年底了,拖欠一年多的工资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到法院起诉是不是得好几个月才能有结果?”“我们还要打工养家,实在是没那么多时间来回跑呀!”……几天前,南漳法院来了十名当事人,向立案庭的法官咨询了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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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都某等十名工人均在南漳某公司工作过。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已从2018年8月停业至今,无力支付工人工资。由于工人们都在外务工,年底回到家乡后,才能一同到法院咨询讨要工资的事宜。立案庭法官了解到工人们的困惑后,向工人们推荐诉前调解化解纠纷机制,告知他们,诉前调解程序简单,不受相关期限限制,并且调解期间不收取诉讼费用,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立案制作有执行内容的调解书,可申请强制执行,诉讼费减半收取。工人们选择诉前调解后,立案庭调解团队迅速与远在广东的法定代表人联系,对该十件追索劳动报酬案进行诉前调解。通过电话沟通,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公司高管到南漳法院与十名工人达成调解协议,在4天内支付十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64001.3元。调解结束后,法院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该十件案件,从接待当事人,到诉前调解,再到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仅用4天时间,大大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