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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失信人错失高薪 “老赖”主动还款

时间: 2020-01-09 11:43 来源: 执行局

被列为失信人后拒不履行,结果与好工作错失交臂,近日,被执行人主动到南漳法院履行了义务。

吴某与徐某、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南漳法院判决由徐某赔偿4262.53元,由王某赔偿750元,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义务,徐某与王某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徐某、王某没有履行。吴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徐某、王某在外务工,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019年7月15日,吴某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后,南漳法院向徐某、王某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二人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二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然而,二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于是,法院依法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2019年11月5日,王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原来,王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受限。在找工作的过程中,王某好不容易遇到一份待遇高的工作,却因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被公司拒之门外。在生活中,王某听说失信记录也会对子女的升学、工作造成影响,并且还了解到更多关于失信的严重后果。王某彻底慌了,考虑再三后,王某决定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且主动承担另一被执行人徐某应负担的4262.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