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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开展春节执行专项行动

时间: 2020-01-21 11:56 来源: 执行局

春节将至,许多平时难以寻找或刻意躲债在外的被执行人也会回家和家人团聚,南漳县法院利用此时机,开展春节执行专项行动,目前已拘留6人。

在执行过程中,也有一些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了义务,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下面,让我们看具体的两个案例。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孝顺女儿代偿欠款

 

周某、李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二人与某银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二人从2018年8月起,在每月25日前偿还该银行贷款10000元,在2019年2月底前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二人并未还款。2019年9月,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对其释法说理,二人都置之不理。

令执行干警意外的是,1月13日一大早,周某、李某的女儿主动打来电话,她在电话里告知执行干警,她刚刚已经去银行将父母的欠款还清了。原来,周某、李某的女儿看到法院给父母送达的法律文书后,心里不是滋味,更不想让父母成为“老赖”,所以主动替自己的父母履行了义务。

 

拘留后,被执行人偿还债务112余万元

 

王某自2017年以来,对拖欠他人的材料款、借款久拖不还。2018年,3名当事人相继起诉到法院,经判决,王某需承担债务共计112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义务。3名当事人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一直不配合、不履行,法院依法对王某的住房公积金予以冻结,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因王某拒不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王某意识到自己真的要进拘留所了,悔恨不已,当即联系亲戚朋友筹措资金,当天就交清了全部执行款。

 

元月份,南漳法院执行干警出动25次,拘传被执行人18人次,司法拘留6人,达成和解协议8件,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金额186余万元。

新的一年,南漳法院将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通过持续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手段,努力将更多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