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宪”在出发 | 南漳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024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宪法宣传周”主题为: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县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热烈氛围,12月4日上午,在县委法治办统一安排下,南漳县法院协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在湿地公园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除外,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父母明确只赠与子女个人的财产,则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我们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手册,如果需要立案,可以通过登录微信‘湖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
活动现场,内容翔实的宣传展板和摆放整齐的宣传资料吸引了众多居民纷纷驻足。干警们耐心地为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居民解答婚姻家庭和诉讼立案相关疑问,帮助居民们厘清法律认知误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同一时间,在南漳县东巩镇——
南漳法院东巩法庭携手东巩派出所、东巩司法所、东巩镇法律服务所,先后走进东巩镇太坪完全小学、双坪中学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在南漳县武安镇——
南漳法院武安法庭携手武安镇派出所、武安司法所,在南漳县第二中学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宪法日、宪法周的由来等相关法律知识,让同学们知晓宪法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告诉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危险时保护自己的方法,提醒同学们规范自身行为,使其明白在学习和生活中应为和不应为之事,引导同学们做尊法、学法、用法的好公民。
多部门联动通过法律普及、政策宣讲等方式,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丰富了群众的法律知识,调动了群众学法积极性,促进了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下一步,南漳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采取行动,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让群众在法治环境中有更好的体验。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