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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后对簿公堂,期间的8万元是赠与还是借款?

时间: 2022-12-01 14:58 来源: 东巩法庭

情侣在恋爱期间有时会通过互发红包或者转账来表达情意,有不少情侣在恋爱时你侬我侬不分你我,分手时就要明算账了,为索回财物对簿公堂的并不少见。近日,南漳法院东巩法庭就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2016年,曾某与信某经人介绍后建立恋爱关系,后双方因感情不合分手。分手后,曾某向信某索要恋爱期间借给信某的8万元遭到拒绝,遂将信某诉至法院。信某称,曾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无法确定聊天对象为信某本人,即使双方有资金往来也是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而非借贷关系。

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梳理相关的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后发现,虽然8万元并非一次性支付,而是在近三年里几十笔小额转账累计形成,不能排除存在赠与可能,但在双方当事人最后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信某主动征求曾某意见并约定了借款数额和还款期限,由此可以确定双方有借贷合意。并且,从曾某提供的微信录屏中除了有上述借贷合意的文字、转账记录,还能听到信某的语音,而信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语音不是自己所说。最终,法院支持了曾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信某偿还曾某借款8万元。

在特殊身份关系的借贷关系中,会重点审查借贷合意。情侣在恋爱期间难免会有金钱、物质往来,但一定要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金钱和物质也不是衡量感情深浅的筹码。建议情侣之间在发红包、转账时可以备注款项用途并保留相关书面凭证,以免分手时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