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 有“备”无患 | 南漳县法院与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的作用。11月8日,南漳县人民法院九集法庭(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 ,主动走访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双方签订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了合作目标、合作原则、合作内容和合作机制。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协作、推进司法、行政、仲裁、调解紧密合作、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应用“人民法院+”推进大数据共享互通等方面建立起知识产权跨部门快速协同保护新机制。
签订仪式上,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涛介绍了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的案件管辖范围、自成立以来的收结案情况、知识产权合议庭组建及适用等情况。对于今后如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陈涛副院长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建立市场主体文书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合力破解送达难。通过构建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节约司法成本。二是健全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对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合力。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整合调解资源,扩大在线诉调对接资源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指导协调作用,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纷质效。三是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巡回法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便于当事人就近诉讼。为辖区企业提供更精准有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诉求,提高企业维权意识,降低侵权风险。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甫学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签订仪式为契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法院一同携手为辖区企业提供多维度、专业化、全方位服务,为辖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休豪指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形成部门之间知识产权保护合力,王休豪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法院+市场监管局”机制要立足于服务辖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让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可持续、更有力。二是加速建立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联合法院积极走访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质效。要搭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为企业开通维权“快车道”,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途径,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下一步,县法院将与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合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合作备忘录落地见效,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不断开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签订仪式结束后,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还就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