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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为两企业集中腾退9500余平方米场地

时间: 2022-06-02 15:12 来源: 执行局

5月31日至6月2日,南漳法院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和社区、开发区干部的见证下,对南漳某超市和襄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集中腾退行动,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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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李某在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责令交付房屋通知书、腾退公告后,一直未对其租赁经营的超市进行腾退,南漳法院定于5月31日上午8点进行强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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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当天,全体执行干警列队集中,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兢宣布行动方案,并要求干警注意工作纪律和执法文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执行现场,公证人员对超市内的物品进行拍摄、清点、登记、公证,执行干警指挥搬运人员对现场物品进行逐一搬离。由于超市长期关闭,超市内食品类商品过期,李某同意让执行干警联络市容管理处运走,进行集中销毁处理。执行工作按照腾退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为保证公证人员工作的连续性,所有人员中午均未休息,直至下午18点,超市内的物品搬离完毕,执行干警当场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南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腾退行动顺利完成。

南漳某银行与襄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南漳法院依法查封该公司位于南漳县青泥湾工业园的土地及4幢房屋,并进行司法拍卖。南漳建投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将襄阳某公司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南漳建投公司。此前,南漳法院已强制腾退该工业园中的砖厂、沙场。6月1日下午,该院对租赁该公司场地的一家驾校、三家公司的仓库进行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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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后,为保障现场安全,执行小组安排法警第一时间清退现场其他无关人员及停放车辆,并设立警戒线。执行过程中,因驾校负责人的妻子抵触情绪较大,阻碍执行,为确保其在强制执行中的人身安全,法警第一时间将其带离现场,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干警的疏导下,驾校负责人一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屋内物品搬出运送至存放点、驾校车辆移出园区。在腾退另三家公司仓库过程中,第一家公司经多次释法明理无果后,执行干警果断开始强制执行,看到不能再拖延时间,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意将仓库内的物品移送至其指定保管点,因物品太多,该仓库从6月1日下午15点至6月2日下午17点方才清理完毕,建投公司负责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第二家公司与建投公司签订了协议,自动将其仓库内的物品进行清理;第三家公司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主动与建投公司协商,建投公司按照政策给予了优惠,双方在现场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商户缴纳了租金。至此,为期三天的腾退行动全部结束,此次行动腾退面积约9500余平方米,强大的执行威势、完备的行动方案,促成集中执行行动圆满成功。之后,南漳法院将对租赁工业园3、4、5号楼门面的商户进行腾退。

下一步,南漳法院将深入开展院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