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天!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再缩短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和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对标先进法院,南漳法院持续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的使用,近日审结湖北特斯利车饰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审理期限仅48天,较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审理期限缩短72天。
在案件受理审查过程中,破产案件审判法官发现该公司停业多年,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资产状况相对明晰,符合适用简易审理的情形,遂依照《南漳县人民法院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工作方案》,于2023年7月4日指定湖北水镜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同时决定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7月7日,该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公开及法院公告栏、公司经营地址张贴公告等途径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压缩债权申报期限为30日。申报期届满后,立即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加线下的方式对《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各项方案进行表决,实现表决方案“应表尽表”,一次性解决。此外,因该案事实清楚,该院首次由承办法官独任审理破产案件,提升了破产案件审理的提质增效。
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是畅通危困企业救助和退出渠道、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的有力手段,缩减了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和成本,兼顾了公平和效率。下一步,南漳法院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破产案件审判方式,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