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 利剑出鞘,“执”护国庆
“小标的”关系“大民生”。国庆佳节来临之际,为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9月29日,南漳法院组织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该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涉及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群众关切的涉民生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制定执行方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当天凌晨5点50分,执行干警在办公楼前集结完毕,按照既定的行动方案和路线,各执行团队奔赴执行现场,拉开了此次专项执行行动的序幕。
案例一
申请执行人叶某和被执行人陈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陈某下欠叶某装修款和材料费共计6000元及利息一直未支付。经调查发现,陈某近期一直在家养牛,有能力履行义务但却拒不履行。
此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既依法突出执行强制性,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陈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产生的后果。最终,陈某一次性支付6060元(含执行费),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案例二
当事人送来锦旗
2020年9月,冯某、余某分别与某幼儿园签订《校车租赁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5年,冯某、余某为此购置了专用校车。2023年8月,该幼儿园因单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冯某、余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某幼儿园擅自解除合同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因违法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将某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熊某拘传至执行局,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其仍抱侥幸心理,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遂向熊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熊某意识到法院要动“真格”了。面临即将被拘留15日的压力,其态度大为转变,积极筹措款项,当场将66000元案款转入两申请人账户,两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34名,警车4辆,查找被执行人住所10余处,拘传被执行人7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和解分期履行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13.6万元。
民生无小事,执行暖民心。下一步,南漳法院将继续加大集中执行力度,发扬不怕吃苦、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上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彰显执行威慑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和公信力。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