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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威力强,“失联”被执行人主动偿还6万元

时间: 2022-11-05 17:22 来源: 执行局

11月2日,南漳法院通过悬赏执行公告查找的被执行人孔某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到法院,偿还了申请人先期执行款60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和解协议_副本.jpg

2019年,张某与孔某、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孔某、李某偿还张某借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共计1733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逾期未还款,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对孔某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二被执行人在各主要银行无存款,无工商登记,无车辆登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经走访二被执行人居住地村委会得知,其长期不在家,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未果,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结案。但执行干警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关注,多次鼓励申请人以悬赏公告的方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

该案恢复执行后,张某向法院递交了悬赏公告申请。10月26日,南漳法院在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平台对孔某正式发出悬赏公告,襄阳网等媒体进行了转发。同时,执行干警将悬赏公告向被执行人住所地网格员进行推送。10月29日,该条视频冲上了同城榜热搜,此时,已有16万余人观看过视频。得益于老百姓的转发分享,该条视频也被孔某本人刷到。

抖音热搜_副本.jpg

看到信息后,孔某感到压力很大,十分懊悔,立即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到法院,请求在法院的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清偿欠款。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孔某二人向张某支付借款本金、诉讼费、律师费等共计180000元,其他款项张某自愿放弃;孔某二人于2022年11月2日支付60000元,12月30日前支付40000元;2023年10月30日前支付40000元;2024年10月30日前支付40000元。双方签字后,孔某第一时间将首笔执行款60000元打入张某银行账户,案件得以执结。

今后,南漳法院将不断创新举措,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