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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温情融化家事矛盾纠纷的“坚冰”
——记南漳法院武安法庭家事审判工作

时间: 2022-11-01 17:02 来源: 武镇法庭

南漳县人民法院武安人民法庭位于南漳县武安镇荩忱路,下辖武安镇和清河管理区两个镇区,辖区面积约44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约14万余人。法庭现有干警6名,其中“90后”占到了全庭人员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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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法庭每年办理大量的婚姻家庭案件,但家事不是小事,正所谓,“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每一起家事案件的背后,都承载着平安建设、社会稳定的大事。武安法庭的干警们在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中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家长里短,用真心化矛盾,以温情解纠纷,用公平正义守护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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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要孩子我女儿停药导致病情复发,他却对我女儿不管不问,连治病的钱都不给,一次次要起诉离婚,他得给我们一个说法!李法官,你得为我们主持公道啊!”

2022年初,在得知女儿小燕的丈夫张某时隔几年再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小燕的父亲怒不可遏地来到法庭。据老人讲述,2015年小燕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结婚时张某知悉小燕曾患有精神疾病,婚后张某急于让小燕生小孩,于是停了她的精神病药物,不久小燕精神分裂症复发,两人开始产生矛盾。结婚次年张某就向法院起诉过离婚,法院未判离,但自此张某对小燕不管不顾,小燕只能回到娘家,由父母照顾她的生活并为其治病,现已花去七八万元治疗费。武安法庭负责人李莹莹初步了解情况后,劝解老人先回家,并表示法庭会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之后,法庭多次联系双方开展调解,张某坚持要求离婚,并申请对小燕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而小燕父亲表示,张某连治疗费都不出,拒绝配合进行鉴定。由于无法确认小燕现民事行为能力状况,案件的审理工作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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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调解工作的过程中,李莹莹发现小燕说话较为正常,也能与人进行一般的沟通,便转变思路,着重于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为双方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对张某耐心细致地劝解,张某表示愿意支付小燕之前的治疗费用,小燕父亲表示愿意考虑。看到双方的态度都有所松动,李莹莹趁热打铁,在确认小燕当天状况良好,理解、沟通正常后,遂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历经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解开了心结,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小燕及小燕父亲都同意离婚,张某一次性支付小燕的医疗费和离婚后经济帮助金十万元。至此,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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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添麻烦了,其实我就是钻牛角尖了,折磨的我几年都跟神经了一样,天天脑子里面想的都是这件事,一闭眼就想,现在好了,自从上次你的那句话让我想通了,感觉轻松多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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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被告冯某两年前与妻子李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孩由李某抚养,冯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后因冯某只支付了部分抚养费,李某作为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冯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冯某表示,与李某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过高,现李某又没有工作,仅靠着冯某给的抚养费生活,本来给小孩的抚养费变成了两个人的生活费,自己在外打工,生活压力很大。

李莹莹先劝慰了冯某,又与李某取得联系了解其和小孩的生活现状,得知李某是因疫情和照顾小孩等原因暂时没有工作,李莹莹又与冯某沟通,“近几年确实因疫情等原因大家都有或多或少的困难,虽然你给的抚养费可能实际用于两个人的生活费,但孩子母亲不会苛待孩子,她也在尽心尽力照顾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你们作为父母不应太过计较,都应该相互体谅。”正是这句话解开了冯某的心结。他表示同意支付抚养费。

因冯某在外地,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庭通过微信小程序上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帮助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事后,冯某通过微信发来了感谢的话语。看到当事人终于解开了心结,孩子父母的矛盾得到了化解,孩子也能有一个平稳健康的成长环境,李莹莹欣慰地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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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希望你们能帮帮我。”2021年年底,法庭接待了一位阿婆。78岁高龄的谢某诉称,其生育了五个女儿,老伴二十多年前去世后她靠种田和每年几个女儿分别给的几百元勉强度日,现在年迈体弱多病,治疗、吃药开支过大已无法维持,遂诉至法院请求女儿们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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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阿婆行动不便,李莹莹带着法庭干警将其送回家,看到年久失修的土房和房中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李莹莹立即与村干部取得联系,了解有无相关政策能够帮助谢某解决住房问题。得知在十几年前政府已发放过危房改造补贴,阿婆表示情况属实,她当时与三女儿同住,帮三女儿带小孩,还将补贴交给了三女儿用于在县城购买住房,原以为能跟着三女儿一起安享晚年,但后来身体不好无法带小孩,三女儿不再让其同住,其他几个女儿均认为应由三女儿承担赡养义务,因此导致了现在无人赡养的局面。

之后,法庭分别与阿婆的几个女儿取得了联系,在法官的循循劝导下,几个女儿均同意赡养母亲,但三女儿拒接电话,法庭上门查找也无果。案件开庭时三女儿拒不露面,无奈之下法庭下达了判决。在送达判决的过程中,三女儿终于出现,表示就是想让法庭有一个平等的判决,应该每人均等地履行赡养义务,李莹莹见此情形,对三女儿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你母亲来找法庭时的那个样子,我们外人见了都于心不忍,何况你们做子女的,怎么忍心这样对待自己的母亲,不管是不是像你母亲说的那样对你付出最多帮助最大,你现在经济条件应该是几个姊妹中最好的吧,多出一点又会对你造成多大的负担呢,姊妹之间计较太多不仅最终伤害了你们的母亲,对姊妹亲情更是一种伤害,等你年老后,姐妹还能再团聚也是一种幸福啊。”听到这里,三女儿的态度终于缓和,表示会按照判决内容履行赡养义务,也会多去看望母亲。虽然案件是以判决的方式结案,但经过法官以法为针,以情为线的不懈调解,子女愿意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让破碎的亲情得到了修补。

家事案件,情、理、法交织。像这样一个个生动的事例在法庭还有很多很多,法庭的青年干警们或许还有些稚嫩,但始终坚持以温情调解的方式来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把当事人间剑拔弩张地对簿公堂变成促膝长谈的温情和解,把“修复”和“治愈”放在化解家事纠纷的首位,把司法的温暖送达到每位当事人的心中,让司法既有力量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