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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南漳法院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情况

时间: 2024-03-15 16:19 来源: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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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下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杰春带领检查组一行,对南漳法院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化,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立陪同检查。

在座谈会上,肖立主任就南漳法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城关、武安、九集法庭分别就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发挥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做了交流发言。检查组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并翻阅了工作落实情况台账。

检查组一致认为,南漳法院在法庭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维护南漳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朱杰春副主任指出,南漳法院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作用,“嵌入式”参与共同缔造,普法方式新颖,普法宣传有声有色。在队伍建设上,坚持前瞻性思维,持续抓好干部年轻化和人才梯队建设工作,法庭干警审判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就如何进一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他指出,一是准确把握《决定》的核心要义,锚定目标抓落实。要围绕具体任务继续精准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为民导向,聚力办实事解民忧。要把推进信用修复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要强化对审判执行案件数据信息与政府网格化数据的共享对接,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大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三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彰显法院新作为。要在“法律知识和社情民意相结合”上出实招、下真功,开展务实性法治宣传,切实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要持续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络,畅通学习交流,与时俱进,把握大势,力求法庭与当地乡镇(街道)互助、互动,合力化解基层矛盾。四是强化案件管理职能,案件质量促提升。要紧紧围绕审判工作重点,统一法律适用,从源头上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今后,南漳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不断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优化法庭人员力量配备,为保障人民法庭高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推动地方发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