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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事人之所想 让司法有温度

时间: 2020-01-21 11:57 来源: 执行局

李某,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在提供劳务时受伤,导致全身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终身依赖专人护理,全家靠李某妻子务农维持生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李某家的现状时时牵动着南漳法院执行局干警郑元斌的心。恰逢周末,郑元斌趁着休息来到李某家中看望,并自掏腰包买了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

李某为王某提供劳务,从事拆除房屋的工作。2014年5月,在一次拆除房屋的过程中,李某被突然倒塌的楼梯砸伤。在接受治疗后,李某一直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经法医鉴定,已构成一级伤残,建议终身护理依赖。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84749.92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王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法院先后对其采取失信、限高和拘留措施,拘留到期后,王某仍不履行义务。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承办法官郑元斌了解到王某家中也很贫困。王某名下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离异多年,独自一人生活,且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郑元斌还了解到,除了欠李某的钱外,王某在外还欠有多笔债务。正所谓将军难打无兵之仗,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无法对其再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

在李某家中,郑元斌与李某及其家人促膝而谈,他将案件的执行进展和王某的情况告知了李某,并承诺将积极争取司法救助资金,以缓解其经济困难。李某坐在轮椅上,看着郑元斌送来的慰问品,听着他关切的话语,不禁感动地热泪盈眶,连声道谢。郑元斌嘱咐他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生活的信心,还要加强锻炼,争取能够早日康复。

在回家的路上,郑元斌感慨地说道:“申请人家庭贫困,急需执行款改善经济状况,被执行人经济条件也差,确实没有执行能力。遇到这种情况,作为承办人,我们也感到心酸,但从法律的角度,也是无可奈何,只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李某争取救助,暂时帮他缓解经济压力,作为个人,快要过年了,给他送去慰问品,是我的一点心意,也能让李某感受到法院对他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