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 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 “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建立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要求,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南漳县人民法院与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
近日,县法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并进行了司法确认,从立案到结案,仅耗时20天,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诉讼成本。
南京某餐饮管理公司以南漳某小吃店擅自在经营中使用其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品牌为由诉至南漳法院。
立案庭法官对起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较为明确,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推送至县市场监管局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市场监管局立即组成调解专班,积极主动与涉案当事人展开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之后,双方当事人向县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司法确认,法院最终作出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有力保障调解协议的履行。
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快速高效,经过司法确认,可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建立,不仅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缩短了权利人维权周期,也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县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的配合衔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问题研讨,强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运用,从源头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