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 | 利刃出鞘 “百日攻坚”在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南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重点对涉民生、涉金融、涉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
1线索即命令 倾力执行获锦旗
徐某与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某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前往其父母家,依法告知其家属,要求家属协助法院与于某沟通,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处理案件,尽早做到案结事了。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反馈。
11月22日下午4点,执行干警收到申请人提供的于某的下落线索后,立即动身前往目的地,鉴于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拘留于某
拘留是手段,不是目的——执行干警秉持着“拘留不是办案目的,化解矛盾方为办案终点”的态度,再次前往看守所进行释法明理,在司法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于某主动请求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与申请人商定还款方案。最终,于某一次性偿还12万元后,下余利息申请人自愿放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案款后,申请人徐某特地向执行干警送来一面写有“秉公执行 为民服务”的锦旗,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徐某向执行干警赠送锦旗
2被拘留后 主动履行全部案款
贺某与文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文某传唤至法院,文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拘留文某
在司法拘留的压迫下,文某在被拘留的第二日主动委托朋友马某与申请人贺某协商支付执行款事宜。最终,马某代文某将10万余元的执行案款转至执行款账户,到账后当日,执行干警便为申请人通过线上完成了案款发放。考虑到文某真诚悔过并一次性全部还清借款,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文某的拘留,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文某朋友前来代履行
3强制执行 为劳务受害者“撑腰”
鞠某与李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李某于2022年8月15日前赔偿鞠某损失45000元。2022年,李某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李某当场赔偿了鞠某20000元,剩余25000元在2023年每季度至少给付8400元,直至还清为止。剩余25000元李某迟迟不履行,鞠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联络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但双方因履行金额和时间矛盾较大,无法继续调解。鉴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未按规定向法院报告财产,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拘留李某
拘留次日,李某的老板任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解释了李某拒不履行的原因,并表示其愿意代李某履行剩余25000元赔偿款的义务。当日,任某将案款转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法院为申请人办理了案款发放。李某在看守所内对自己不履行行为进行悔过,主动书写悔过书,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李某的拘留。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李某主动书写悔过书
“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南漳法院秉承“公正高效能动执行”理念,确保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实效。截至目前,共计拘传32人,拘留11人,作出处罚决定1份,执行和解17件,执行完毕59件,执行到位金额204.98万元。
下一步,南漳法院将持续聚焦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继续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确保执行工作见真招、落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