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 | 在群众间普法,在邻里间办案
南漳法院薛坪法庭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做实做优“抓前端、治未病”,以实际行动实现巡回审判常态化,绘就司法服务新“枫”景。
4月25日上午,初夏的薛坪镇冥阳洞村阳光明媚,景色秀丽。村委会门口悬挂的国徽庄严神圣,桌椅摆放整齐,一场“特殊”的庭审开始了。
原告廖某与被告周某均系在校大学生,周某系冥阳洞村村民。周某因创业向廖某借钱,廖某将自己的积蓄共计25000元借予周某,经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庭审中,因周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在听取廖某案件事实陈述和查看案件证据材料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随后,承办法官结合这起发生在村民身边的案例开展了法治讲堂。首先,从原告个人成长成才的角度来看,大学生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时期,要分清主次,安心学业,在维护好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耕耘好自己的青春。其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行为越来越普遍,俗话说“借钱容易要钱难”,大家都应擦亮眼睛,谨慎对待。承办法官的讲解既通俗易懂,又贴近群众生活,让大家都受益匪浅。
下一步,薛坪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