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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化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

时间: 2019-09-09 09:12 来源: 执行局

因琐事将邻居打伤,被判刑又判赔。服刑后,却认为“罚了不打,打了不罚”,拒不赔偿邻居经济损失,这种做法,对吗?近日,南漳法院运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在县政法委、武安镇党委、镇国土所及村委会协助下,和解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

图①:执行联动小组碰头.jpg

2014年7月,李某因琐事与邻居都某发生争吵,致都某眼部、右手受伤。经法医鉴定:都某右手掌骨完全性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经法院一、二审审理后,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责令李某赔偿都某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2975.5元。判决生效后,都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李某被关押处了解其情况及想法,希望李某能让其家人协助履行赔偿义务,但李某抵触情绪很大,表示对判决不服,不会履行。法院经走访查明,因李某正在服刑且其家中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李某出狱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告知他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李某偏执地认为,自己都服过刑了,还要赔偿经济损失,这不公平,并声称要去市里上访“维权”。

为化解李某心中“疙瘩”,破解邻里关系“症结”,南漳法院执行局决定启用多部门联动机制,借助外界力量促成执行和解。8月14日,该院执行局邀请县政法委、武安镇党委及镇国土所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向村干部及周围村民了解情况,为下一步的调解工作做好准备。

图②:签订执行和解协议.jpg

考虑到双方的争议焦点是损害赔偿,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侧重于以寓情于理的方式进行劝导,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希望二人能换位思考,礼让宽容,进而消除矛盾。村民委员会也当场承诺将依法依规对双方的宅基地进行调整和规划。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李某和都某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