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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财起意,夫妻盗窃双双获刑

时间: 2022-01-11 12:35 来源: 刑庭

见堆放在路边的财物无人看管,遂喊丈夫一起将其盗回家中。近日,这起盗窃罪案件,经南漳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方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被告人袁某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扣押在案的手锯一把,及作案使用的工程翻斗车两辆,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

2021年7月一天,方某见南漳某公司在路旁堆放的天然气PE管材无人看管,遂起盗窃之心。当晚,方某携带一把手锯,将一根12米长的管材锯断成两截。因无法搬运,方某便回家喊其丈夫袁某,一起用翻斗车将锯断的两截管材拖回家中窝藏。之后,方某二人先后两次采取同样的方法,锯断两根12米长的管材据为己有。经认定,方某二人盗窃的天然气管材价值4895元。同年8月,方某被抓获到案,次日袁某主动投案,两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全部赃物并返还给失主,方某二人作案工具手锯一把,已被依法扣押。方某主动赔偿南漳某公司损失费2000元,并取得谅解。诉讼过程中,方某、袁某分别主动缴纳罚金2000元、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方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袁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案件事实、性质及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