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关怀回访,缓刑之路绽放“希望之花”
为使缓刑人员正确认识其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其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近日,南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佳勇,刑事审判庭主审法官秦艳丽邀请南漳县武安镇综治中心、向家湾村村委会、葫芦潭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一同前往缓刑人员住所地,举行了一场“有温度”的回访座谈会。
2024年2月,陈某与刘某发生山林纠纷进行争吵,陈某在混乱中用菜刀将刘某的妻子砍伤,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案发后,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秦艳丽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被告人陈某诚心悔过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秦艳丽也在查明案件事实之后及时做出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回访过程中,李佳勇与秦艳丽详细询问了陈某近期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希望陈某今后若遇到纠纷,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在缓刑期间也要遵纪守法,以健康的心态和积极的行动配合社区矫正,尽早回归社会,创造美好生活。
在与陈某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之后,陈某表示自己感受到了司法人员的关心,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
惩罚不是目的,让迷途人员重回正道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下一步,南漳法院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加大对被判处缓刑罪犯的判后回访力度,增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衔接,充分发挥工作合力,确保既做好案件审理的“前半篇文章”又做好案件审结的“后半篇文章”,让司法保持应有的温度。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