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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营商 | 审判庭内的拥抱,暖心!

时间: 2024-10-21 15:50 来源: 综合办

“真的不好意思,您受伤我们确实存在过错,我们将迅速加以改进,以后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我们热烈欢迎!”“这件事我们双方都不情愿发生,好在现在没事了,祝我们以后一切顺利!”近日,在南漳法院审判庭内,经过承办法官的四轮“背对背”调解,一起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中的被告南漳某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庭向原告唐某赔礼道歉,唐某表示谅解并当庭撤诉,纠纷成功化解后,主动拥抱了对方,消散了此前的不愉快。

今年2月,唐某到南漳某餐饮店就餐时,在拖动钢管座椅过程中,被座椅夹断了一根手指。因南漳医院无法接指,立即转入市医院进行治疗。经住院治疗10天,共计花费医疗费1.6万余元。期间,南漳某餐饮公司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唐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的矛盾焦点主要在于,无法就原告是否存在过错、被告是否应当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责任及赔偿的标准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宣布休庭。

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普遍较为紧张,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为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也为让原告及时拿到赔偿款,安抚其因受伤后遭到的身体及精神上的创伤,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庭后调解。

一方面,餐饮店内的钢管座椅确实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其作为提供服务的商家,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未能尽到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在其责任范围内对唐某的合理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唐某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餐厅就餐,也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其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亦具有过错责任。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四轮“背对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互谅互让,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南漳某餐饮公司共计支付唐某2.6万元赔偿款,除去之前垫付的1万元治疗费外,还应再支付1.6万元。该案圆满化解。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今年过年回来了到我们店里吃饭!”“好!我想我们也会成为朋友的!”审判庭内,唐某与餐饮公司负责人拥抱在一起,心中的怨气被彻底消融。


法官以自己的耐心换来了当事人的真心,当事人换位思考用真心换来了对方的暖心拥抱。下一步,南漳法院将持续立足主责主业,精准对焦中小微企业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护航“中小微”企业的“大”文章。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