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来自案外人的锦旗
9月18日一早,一起执行案件的案外人曾某满怀感激之情,将一面锦旗送到南漳法院执行干警王宇手中。申请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常见,而案外人给法院送锦旗,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一栋七层高的房子说起。2024年3月,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孙某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正式进入了执行程序。王某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对孙某的一处房屋进行评估和拍卖,以便实现其债权。
执行过程中,财产处置团队善用“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机制”对即将进入财产处置的房屋,制作了《南漳县人民法院不动产调查处置登记表》。调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该房屋一楼南侧的一间房目前由案外人曾某居住、管理。随即,便向曾某及被执行人孙某调查核实房屋权属、权利负担等情况,是否在查封前存在租赁、买卖等行为,以确保及时有效推动财产处置进程。
经调查,早在十五年前,曾某一家与被执行人孙某一家曾是邻居,双方均有将旧房拆除重建的想法,于是签订了一份房屋共建协议,协议约定由孙某负责出资建造一栋七层高的楼房,将一楼过道南侧的一间房屋分配给曾某一家。然而,这栋房屋建成后,产权一直登记在孙某的名下,曾某以为只能办理一个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寻思有房屋共建协议,自己也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不会有后续争议纠纷,便没有进行分户处理。
核实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将调查结果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告知,王某表示同意按照房屋共建协议约定的归属孙某房屋部分进行评估、拍卖。为有效推进后续财产处置工作,避免产生其他争议,执行干警函询不动产登记中心,能否进行房屋分户。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函该房屋可进行分户,需要由曾某、孙某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执行干警建议曾某、孙某协调配合及时进行房屋分户。
近日,曾某一家顺利拿到了属于他们的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解决了长期以来的产权问题。
一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的高度认可。今后,南漳法院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机制”,跑出执行加速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