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南漳一司机超载100%被判刑

时间: 2021-03-09 09:13 来源: 刑庭

有些客运司机心存侥幸,见人就拉,认为出了事也只会罚款,但严重超载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会面临牢狱之灾!近日,南漳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闫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仟元。

闫某购买一辆核载人数为9人的小型客车,在南漳城区至乡镇之间进行公路客运工作。2019年3月,闫某载客途中,因车辆涉嫌超员,被交警大队现场查获。经核查,当时车辆实际载人数18人(含3名小孩),超过核定载人数的100%,属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诉讼过程中,闫某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闫某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从事旅客运输中,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闫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在诉讼过程中缴纳罚金,承认指控的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