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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赴川渝两地学习执行工作先进经验

时间: 2019-05-13 09:41 来源: 执行局

4月底,南漳法院组织部分执行干警前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学习交流,汲取两院在执行工作开展中的先进经验,为南漳法院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提供借鉴。

执行干警首先参观了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法治建设基地,了解了游仙区法院法治建设成果。

图①:南漳法院执行局一行在游仙区法院学习交流_副本.png

在与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座谈交流中,一行人员了解到游仙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已上线使用一套阳光执行APP,该APP系统在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官之间建立起了沟通桥梁,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该系统了解案件执行过程及结果,对于消除消极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南漳法院一行人员还了解到游仙区人民法院在查人找物方面也有不少值得借鉴的做法:一是与公安机关建立查控协助机制,法院与公安机关在信息查询方面和执行查控方面达成协作,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控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是律师协助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游仙区法院自2016年开始施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由指定的当事人诉讼代理律师持律师调查令向协助调查的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证据;三是与保险公司建立悬赏找人制度,申请执行人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悬赏合作协议,申请人支付保险公司一定的费用,待查找到被执行人后,由保险公司支付悬赏找人的奖金。

其后,南漳法院执行干警来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学习其在执行工作开展中的先进经验。

图②:南漳法院一行在涪陵区法院学习交流_副本.png

执行干警了解到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一是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由公安机关负责查人找物;二是涪陵区政法委召集区网格员负责协助法院进行传统查控;三是失信名单由涪陵区政法委统一打印后在当地张贴,对被执行人进行大范围集中曝光;四是执行卷宗外包,由外包公司负责装订、扫描执行卷宗;五是网络司法拍卖外包,由2人专门入驻执行局负责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有利于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更有利于促进案件顺利执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学习交流使南漳法院执行干警受益匪浅,该院执行局局长陶铁军表示:将把游仙区人民法院、涪陵区人民法院的先进执行经验运用到本院执行工作中去,提升本院执行工作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