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人大代表点赞:“一场真实的审判是最好的普法教育!”

时间: 2024-06-06 10:44 来源: 武安法庭

图片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落实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机制,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普法宣传”的作用,6月4日上午,南漳法院武安法庭走进武安镇月明寺村,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镇人大代表、月明寺村治调主任及村民共同观摩,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活动。

2017年期间,彭某安排郑某给其拉砖、沙,郑某垫付了砖、沙款及运费。因彭某给付郑某部分货款及运费后,下欠的款项一直未给付,郑某将其诉至法院。

亲戚、朋友之间在从事买卖、租赁等民事行为时,往往出于交易方是亲戚、朋友而“好面子”不签订书面协议,仅以口头形式进行交易,导致纠纷发生时各执一词,这样不仅没有维护亲情友谊,相反,双方在争辩的过程中更加伤害了对方的感情。

为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引导基层干部和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王娟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彭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王娟认真听取了郑某的诉讼请求,并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调查,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鉴于彭某未到庭,双方分歧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这场生动直观的庭审,不仅让村民们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还引起了大家对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警惕,纷纷向法庭干警询问起来。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怎么打条子?”
“外出务工后,老板工钱没结完怎么办?”
“家里马上要请人建房了,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图片

法官助理张艳丽认真为村民们答疑解惑,并结合该案涉及的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向村民们介绍了买卖合同签订时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提醒大家平时要注意养成签订书面协议的良好习惯,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注重合同履行期间证据的收集、留存,从而在发生纠纷时,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图片

前来旁听的村干部对法庭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并现场讲解法律的做法表示肯定,认为这种方式既解决矛盾,又学习了法律知识,希望今后法庭经常开展此类活动。

杨 荣武安镇人大代表

“非常感谢法庭到村里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一场真实的审判是最好的普法教育,平时跟村民说再多,都不如他们看一次法院的审判。”

彭 家 新月明寺村治调主任

“今天的庭审案件和法治讲堂非常的典型,我们在旁听的同时获益匪浅,在以后调解矛盾的时候更加得心应手。”


下一步,武安法庭将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持续延伸司法触角,以“巡回审判”为抓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司法的脚步就走向哪里”,通过每一起巡回案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法条,而是切实可感的公平正义。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