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专属“法治课” 让青春不“毒”行
9月24日下午,在南漳法院大审判庭内,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宣判现场的旁听席上,坐着一群特殊的“客人”。
南漳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邀请南漳县高级中学和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的40余名学生旁听案件宣判,以鲜活的案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面对面”的禁毒法治教育课。
在南漳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里,干警们向同学们发放了提前准备好的宣传册,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毒品的种类、危害、如何拒绝毒品以及涉毒犯罪的刑事处罚等知识。
随后,同学们有序进入审判庭内,依次就座。检察官助理张芊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毒品的危害、毒品犯罪的类型以及本次公开宣判的目的。
跟随书记员的指令,同学们纷纷从座位上起立,认真聆听审判长的宣判,神情专注。
“被告人胡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承办法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当庭判决被告人胡某等4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通过此次“沉浸式”体验,同学们纷纷表示,此前对于毒品犯罪的理解仅仅停留在书本上,今天通过庭审旁听,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毒品的危害和预防毒品犯罪的必要性,今后将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远离毒品。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南漳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为营造绿色无毒的平安南漳贡献司法力量。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