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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态度恶劣 执行干警异地拘传

时间: 2024-04-04 17:21 来源: 执行局

欠钱不还、逃至他乡,且对申请人态度恶劣,这样就能逍遥法外吗?近期,南漳法院执行干警依据线索异地拘传,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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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上午,申请人向执行干警送来一面写有“嘴皮磨破债难讨 严正执法神速归”的锦旗,以表谢意。

李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过程中,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尚欠李某借款本金17000元,张某承诺于2023年11月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并支付相应利息。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其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存款,但张某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仗着自己人在十堰长期不回南漳,对申请人态度恶劣。

即便被执行人在外地,但却不可能因此逃脱责任,该履行的必须履行。执行干警收到张某正在十堰某地的下落线索后,立即出击,前往目的地将其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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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张某情绪十分激动,经过执行干警再三对其释法明理,且看到执行干警敢于动真碰硬的坚决态度,知道自己这次不能再拖延了,遂当场履行一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获得申请人谅解。

“太感谢了,没想到你们行动这么迅速!”收到来之不易的执行款,申请人李某十分激动,用质朴的语言向执行干警表达着最真挚的感谢。

南漳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如我在执”的高度责任感,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做到执行行动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