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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村集体土地,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 2023-05-26 19:48 来源: 执行局

5月25日上午9点,南漳法院联合武安镇政府、城管、卫生院等部门,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开展强制执行。历经9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侵占的村集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依法清除,涉案土地顺利返还给村集体。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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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武安镇某村委会与丁某恢复原状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丁某在判决生效后20日内拆除占用某村委会四组土地上的建筑物、清除堆放物,将土地恢复原状后交给某村委会管理。后丁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丁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仍占用村集体土地,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做丁某调解和劝导工作时,丁某表示其年老体弱,无法凭一己之力将在空地上搭建的板房、堆放的木材等杂物运走,不愿自行拆除。该案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关系到村集体和村民的切身利益,南漳法院遂作出强制腾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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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当天,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冯延寿再次与丁某进行沟通,安抚其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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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丁某的配合下,当天下午18时许,土地清场顺利完成,土地完整归还给村委会。“终于解决了我们村多年的难题,谢谢你们帮我们维护了村集体的权益。”执行完毕后,执行干警当场把土地移交回村委会,该村书记江威向执行干警诚挚地表达了谢意。

代表委员表示,此次强制执行,不仅有效遏制了村民强占土地行为的蔓延,有力保障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更为耕地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