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节气•春分 | 世界水日:“行政+司法”联动共护千年长渠碧水清流
春分,是一年四季中极为重要的一个节气。在这一天,阳光明媚,万物复苏,仿佛整个世界都充满了生机。
春风拂面,温柔而又不失活力,唤醒了大地沉睡的梦境。让我们一起迎接这个充满希望的季节,感受生命的美好。
为进一步聚焦水生态环境保护,立足南漳县域特色,推动水行政执法与行政公益诉讼的良性互动,3月19日上午,在第33届“世界水日”、第38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南漳县法院携手县检察院、县水利局、长渠管理处等单位前往百里长渠,开展以“‘行政+司法’联动共护千年长渠碧水清流”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在武安镇文化广场,沿武安镇三连桥长渠流段,通过发放宣传册、设置悬挂主题横幅等方式向长渠沿岸居民宣传水源保护和节水减排的相关法律知识。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00余份,营造了护长渠护水源、节水护水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长渠渠首管理所,工作人员向大家介绍了长渠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保护世界灌溉遗产、化解岸线纠纷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就如何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发力,共同守护百里长渠交流经验。
南漳法院武安法庭庭长 乔荣
武安法庭深感责任重大,将从三个方面做好长渠保护工作:
一是法庭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采取发布司法保护令等预防性措施,为长渠的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涉及长渠保护的矛盾纠纷,构建横向联动的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治调主任、法治宣传员等调解力量贴近基层一线的前沿阵地作用,将预防化解职能延伸到纠纷产生的源头,更好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讲解水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法律素质和爱渠护渠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长渠的良好氛围。
南漳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林
就如何立足本职工作,切实保护好长渠这一重要水利工程,李林表示,一是发挥法院一体化办案优势。法院要形成长渠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中的法益综合、协同保护,对长渠保护实现“1﹢1﹢1>3”的聚合效应。
二是积极构建“全链条”长渠保护网。长渠跨越多个行政区域,要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效促进部门间协作与联动,形成条块管理、协同配合的长渠治理工作格局。
三是实质化解争议,做到定分止争。长渠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围绕生活污水直排、固体废物乱堆乱倒、文物“两线范围”内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等问题开展摸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违法责任,实质化解涉长渠保护矛盾争议。
小贴士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由来:
1993年1月18日,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确定自1993年起,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利部确定每年开展“中国水周”宣传,从1994年开始,把“中国水周”的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22-28日,使宣传活动更加突出“世界水日”的主题。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