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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赡养费 被拘留后知悔过

时间: 2021-06-10 21:11 来源: 执行局

“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近日,南漳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年近八旬的老两口获得了赡养费,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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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两口系南漳县薛坪镇南冲村村民,生养的四个儿子也住周围相隔不远,可是,如此多的子女却也没能让他们安享晚年。2020年,老两口因赡养问题,将四个儿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四个儿子自2020年7月起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支付赡养费,每年于7月30日前付清当年费用。判决生效后,四个儿子均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老两口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度赡养费,即每个儿子给付1200元赡养费。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依法向四个儿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其仍未主动履行。2020年12月,执行干警刘超来到薛坪镇南冲村,分别找到四个儿子做调解工作,力求缓和家庭关系,从情理上劝导他们不要忘记父母当年的养育、教导之恩,希望他们能主动赡养老人,把1200元钱主动给老人送去,又从法理上告诉他们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除三儿子主动将1200元打入法院执行款账户外,其他儿子态度强硬,不但拒绝调解,而且声称“家里有矛盾,就是不履行”。执行干警通过村干部做工作,也不予理睬,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执行干警对拒不主动履行赡养费的三个儿子多次释法要求其主动自觉履行,但其不为所动。见劝说无用,执行干警把三个儿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张贴在村里的公告栏,一是对于这种不赡养老人,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进行曝光,二是希望借助村里的舆论压力,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三个儿子还是不为所动。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与社会伦理道德背道而驰,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且老两口的生活状况也容不得半点迟缓。为此,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薛坪镇南冲村,其时二儿子出门务工,执行干警将大儿子和小儿子带至法院。在办公室里,执行干警轮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仍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化解父母子女之间的矛盾。整整一个下午,二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执行,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送押执行。

没过几天,大儿子和小儿子的家属主动将赡养费送至法院。而二被执行人被拘留期间,也接受了管教干部的思想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主动将赡养费给老人送过去,鉴于此,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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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老两口行动不方便,执行干警主动将执行款3600元送到老两口的手里,同时向老两口表明,其二儿子出门打工,暂时联系不上,待二儿子回到村里,一定会找其履行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