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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十堰茅箭区法院宣判徐文剑等39人涉黑案

时间: 2019-06-24 15:17 来源: 十堰茅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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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对徐文剑等3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及协助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公开宣判。

一审以被告人徐文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及协助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分别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和其他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被告人徐文剑开始在十堰城区纠集妇女从事卖淫违法活动。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期间,被告人徐文剑通过多种途径先后招募、纠集30余名卖淫女加入其组织进行卖淫犯罪活动,自2017年4月以来,该犯罪组织大肆非法敛财,非法获利270余万元。

法院认为,该组织为非作恶,严重干扰、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重大影响,对当地群众形成了一定的心理强制,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遂作出上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