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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4-06-17 15:01 来源: 政治部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南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南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学习巡察反馈专题会议精神,全面认领反馈问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细化整改时间节点、细分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对照任务分工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认真对照检查。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工,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广泛征求相关意见、建议。严肃认真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并严肃开展相互批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吴越同志、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监组组长蔚邦杰同志莅临指导。会后及时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等材料报送至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组、县委组织部。三是压实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督办推进整改工作,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院党组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主动抓、聚力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四是提升整改质效。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各部门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研判,主动担责、举一反三、积极作为,围绕三大类问题,形成120条有用的整改措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督办抽查,推动问题整改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态度不坚决,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重量不重质”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强化了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的意识。(2)严格落实《关于院领导和审委会委员参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通知》要求,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全部由审委会委员办理,各院领导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数有明显上升。

2.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1)各业务部门学习了《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2)各业务部门,严把结案审核关卡,自2023年11月以来,无超审限结案的情况。(3)各业务部门对涉企民商事案件卷宗进行摸底自查,将未按要求在副卷中放入评查表的案件重新调出审查评估,填写表格后装入卷中,做到“一案一表”。(4)制定出台了《南漳县人民法院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计划》,执行局各执行实施团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5)全面清查执行案件,加大执转破适用率,有效的净化了市场环境。

3.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下的功夫不够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1)合理安排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党组会会前半小时学习内容,避免了半小时学习内容过多问题出现。(2)全院4个党支部利用12月支部主题党日、对“两个确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开展了测试,提高了学习成效。(3)法院机关党委向全院发出了加强“学习强国”使用的工作提示,安排政治部专人每天在机关工作群内转发学习链接,引导全院干警共同学习。(4)院政治部(督察室)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专项督察。

4.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县法院党组要求不严、落实不细,部分党员存在应付学习的思想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1)院机关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入了12月“两学一做”安排中,各党支部加强学习并组织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院政治部(督察室),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专项督察,对应知应会知识点掌握不牢固的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5.关于“落实党中央及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精神传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2)组织综合办全体干警学习了《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3)制作了外来文件流程图(OA系统、湖北法院数字系统)。同时,对收取的公文台账进行了完善。(4)现已增加一名雇员制书记员专门处理我院公文的收发工作。

6.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得不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刑事审判庭,在庭内开展3次以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夜学,增强干警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2)全面清查黑恶财产执行案件,对尚未执行完毕的涉黑财产执行案件安排专人快速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7.关于“审判新理念、新规定学习缺位、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2)制定并印发了《南漳县人民法院关于组建专业法官会议的通知》及《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各业务部门严格执行制度,召开了多次专业法官会议,提高了工作能力。

8.关于“内部监管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审管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了多期“问题案件”的评查通报,对认定不构成差错案件的案件,退出“问题案件库”。对定性为一般差错案件、瑕疵案件的案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综合办对档案从严管理,勤发通知,及时督促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及时将已办结案件卷宗进行归档,目前超期未归档案件已全部归档。

9.关于“自由裁量权尺度宽严不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刑庭召开庭务会,组织全庭干警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了干警对危险驾驶案件的审判能力,统一干警们的思想认识和裁判尺度。

10.关于“司法建议工作结合诉源治理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将司法建议相关工作交至审管办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关注司法建议的回复情况。2023年至2024年3月,共发出10条司法建议,收到10条司法建议的回复,回复率达100%。(2)加强执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1月19日,法院执行局向中国人民银行南漳县支行及县各金融机构发出5条司法建议。

11.关于“‘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连续7个月零报告的审执部门、连续10个月零报告的综合部门进行了通报,对“三个规定”填报不力的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2)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七项措施》,安排政治部(督察室)专人每月及时梳理分析平台数据,对“关键少数”本月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对全年剩余填报任务进行预警,让干警做到“心中有数”。(3)经过政治部(督察室)年终督办,2023年,县法院所有干警都完成了填报任务。

12.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1)年初制定并印发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年底,根据县纪委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及时报送了《南漳县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等情况报告,总结成绩、分析不足,确定下一年努力的方向。(2)全年共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推动、年末有总结。

1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责任传导压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院领导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下沉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2)开展各类整治、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纪法规等文件,签订承诺书,引导干警形成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我院无干警因违纪违法而受到处分。(3)召开了县法院家庭助廉暨整顿违规吃喝座谈会,为家属代表赠送了《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等书籍,有效提高了干警及家属廉洁自律意识。(4)召开了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脱稿或使用PPT依次作现场述职,各分管院领导将逐一进行点评,掌握分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成绩与不足。

14.关于“警示教育缺乏震慑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县法院警示教育大会,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再次学习了2023年受处分干警典型案例。法院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对两个案例开展了专题研讨剖析。开展各类整治、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纪法规等文件,签订承诺书,引导干警形成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对2023年度受到党纪处分的干警第一时间跟进教育关爱措施,开展“一对一”日常教育,建立“一人一档”。

15.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了财务学习培训会,4名财务人员学习了湖北省财政制定的《关于省直国有资产收益直缴国库的通知》的规定。(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3)建立了“非税收入专户”银行日记账和非税收入、支出台账,逐笔记录非税收入和支出明细,填补了“非税收入专户”未设账的漏洞,杜绝了诉讼费重复退费的风险。(4)合理预留部分资金用于退费,剩余资金按季及时上缴国库。(5)法院财务部门将严格落实《关于省直国有资产收益直缴国库的通知》的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截止2023年12月底,我院不存在收到国有资产收益后未开具等下事业单位资产收益财政专用票据的情况。

16.关于“执行案款清算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执行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一案一账户”管理操作。(2)定期开展案款清理工作,杜绝因自身原因导致案款无法及时发放。

17.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2)组织召开了财务学习培训会,学习了由财政部、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高院下发的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及本院制定的《南漳县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3)法院财务部门将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8.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了财务学习培训会,学习了本院制定的《南漳县人民法院机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3)法院财务部门将严格落实《南漳县人民法院机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19.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了财务报销集中培训会,财务人员及各业务庭内勤人员学习了本院制定的《南漳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3)今后,财务部门将严格落实《南漳县人民法院财务开支报销管理办法》《南漳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财务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20.关于“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了财务报销集中培训会,财务人员及各业务庭内勤人员学习了本院制定的《南漳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3)制定并印发了《南漳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今后财务人员将严格执行该规定,确保各项采购活动可以依规开展,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1.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了财务报销集中培训会,财务人员及各业务庭内勤人员学习了本院制定的《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2)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3)2019年5月起,我院实行公务用车燃油“一车一卡”制,杜绝了零星加油的现象。完善了《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了车辆维修需要由鉴定人鉴定后才可维修。

22.关于“年终突击花钱”的问题

整改情况:(1)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2)按照《南漳县人民法院部门经费开支办法(试行)》《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预算编制的文件要求,科学、精确的填报了2024年度预算支出表,详细列明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内容。(3)财务部门与各预算项目经办人加强沟通,避免年终突击花钱的问题再次发生。

2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了财务报销集中培训会,财务人员及各业务庭内勤人员共20人学习了本院制定的《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规定。(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3)截止2023年年底,我院无填写不规范的公务接待单据。

24.关于“考察学习无方案,涉嫌公款旅游”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了财务报销集中培训会,财务人员及各业务庭内勤人员学习了本院制定的《南漳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3)法院财务部门将严格落实《南漳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25.关于“学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2)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专项督察,对应知应会知识点掌握不牢固的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26.关于“工作作风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1)各部门召开了庭务会,学习了《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督察情况通报》等文件。(2)政治部(督察室)开展了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对院机关诉服大厅、执行事务中心窗口服务、庭审规范、考勤签到情况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对不规范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3)各业务部门召开了庭务会,业务部门干警工作作风得到有效改善。(4)经严肃核实调查,该案刑期未计算错误。

27.关于“信访化解措施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巡察组移交的信访案件,认真梳理后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专班的工作要求,统筹安排督办,现已全部办结,并向南漳县委巡察办提交办理情况报告。(2)对重点信访案件,已安排领导包案,专班办理,并开展专题研判。现已分别通过导入法律程序、信访终结及息诉罢访等方式完成清单销号。(3)规范初信初访接待,妥善处理反映问题。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积极做好初信初访接待处理工作。诉服中心信访窗口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接待信访群众104人次,能当场解决信访诉求的均第一时间解决,不能当场解决信访诉求的及时转相关部门处理。(4)贯彻“有信必复”制度,及时回应合理诉求,所有案件均在期限内回复办理。(5)加强矛盾源头治理,有效化解各类纠纷。(6)积极制定执行信访化解措施,保障当事人权益。

28.关于“‘三重一大’台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该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针对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建立了台账,确保每个决策步骤都得到详尽记录,以便事后进行审查和参考。(2)细化完善党组会议记录,确保要素应记尽记。严格加强会议记录,对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及缺席原因、研究讨论事项等会议要素,应记尽记,不留偏差遗漏。

29.关于“非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1)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提升了班子战斗力。(2)规范议事程序,增强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列席人员参与会议讨论,不参与表决决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并指定政治部专人在党组会议记录中做好详细记录,明确表决人员、表决意见及出席人员、列席人员意见等。

30.关于“未按规定执行干部回避制度,院党组在研究涉及本人的事项未进行回避”的问题

整改情况:(1)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提升了班子战斗力。(2)规范议事程序,增强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列席人员参与会议讨论,不参与表决决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并指定政治部专人在党组会议记录中做好详细记录,明确表决人员、表决意见及出席人员、列席人员意见等。

31.关于“党委职责定位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1)法院政治部召开了部门会议,政治部全体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2)严格按照职责定位,加强印章管理和使用,避免出现加盖错误。

32.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1)各党支部补学了全国法院2020年-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相关要点进行了串联回顾式学习。(2)自2023年10月起,政治部安排专人每月及时将相关学习资料发放至退休干部党支部微信群中,方便老干部自行下载学习。2023年10月23日,组织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联合五官山养鸡协会党支部党员到远安县开展了主题教育。2024年2月1日,召开了2023年度退休干部座谈会,确保教育全覆盖。

3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党组成员切实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注重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深刻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

3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抓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政治部干警对各支部负责支部活动的干警进行了专题培训,会上强调了党小组活动开展和记录要求,并对如何按要求记录党支部工作记录簿进行了答疑解惑。(2)各支部书记每月底对本支部工作记录簿活动记录情况、签到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记录规范完整,每月召开支部主题党日之后,各支部及时将相关台账进行汇总并报送至政治部归档保存。

3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1)政治部干警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会议上对发展党员的详细流程进行了解释说明,对于各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也进行了强调,确保所有党支部对如何发展党员能做到“心中有数”。(2)政治部召开了部门会议,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

36.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政治部牵头举办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会上,政治部干警对党支部工作记录簿的记录要求进行了解释说明。会后,政治部建立了工作群组,方便各支部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得到解答。(2)政治部(督察室)对四个支部的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各支部均按照要求进行了签到,签到人数和实到人数一致,且会议记录全部手写。

37.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各业务部门召开了庭务会,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各业务部门严格落实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的规定,通过陪审统计台账明确记录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次数,未发现有违规使用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情况。

38.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1)多方查找,多次催要,在2023年10月28日已全部将未收取的水电费收取到位。为避免长期垫付水电费的情况再发生,财务明确了以后水电费按季收取的原则。(2)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不动产权证能尽早办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提升政治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理论统领法院各项工作。

2.持续强化整改力度。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

3.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的战斗堡垒,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5246870;电子邮箱1453986230@qq.com。

 



中共南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