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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这类木材切勿随意运送,有人已在南漳获刑……

时间: 2023-01-31 15:56 来源: 刑庭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被称为松树的“癌症”“瘟疫”,放任不管,将对松树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发现病疫松树需要进行砍伐、焚烧处理。而一男子在无植物检疫证的情况下,跨区域非法运送有松材线虫病的疫木,造成了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扩散的危险,最终受到了刑事处罚。

2021年11月6日,曾某在远安县河口乡巩裕村收购了同村村民砍伐的松木材。当天,其从巩裕村出发驾车赶往目的地,途经南漳县东巩镇昌集村、肖堰镇、城关镇,行驶至南漳县城关镇发展大道路段时被南漳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曾某不能提供该车松木材检疫证书。后经鉴定,送检的10份样品中,3号样品含有松材线虫,曾某运输的松材属于松线虫疫木。案涉的松木材已被南漳县林业局依法处理。

2021年12月,南漳县林业调查设计规划院、远安县林业调查设计队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对曾某运输松木材时的途经路线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勘测。报告显示,曾某运输松木材途经南漳县、远安县涉及马尾松等松类植物面积分别为5929公顷、1676公顷。

2022年1月,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出具评估报告,曾某从湖北省远安县河口乡巩裕村运输至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的松疫木完全具有引起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扩散的危险,对运输沿途所经地的马尾松等松科植物感染松材线虫病危险性极高,且危害性、毁灭性极大。

2021年6月8日,湖北省林业局发布2021年第2号公告,远安县河口乡、南漳县城关镇、南漳县东巩镇、南漳县肖堰镇属于我省2021年松材线虫病乡镇级疫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曾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运输松线虫疫木,有引发重大植物疫情风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曾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对其从宽处罚。综合曾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故判处曾某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