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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我一直没有履行,拖了六年……我深感后悔……”

时间: 2023-04-27 09:27 来源: 执行局

“这封手写信代表我对南漳法院的感谢,请收下,真的非常感谢你,没想到过去6年的案子,还能得以圆满解决!”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激动地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递到了南漳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宇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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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袁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过马路的张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张某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张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65470.45元。袁某逾期未支付,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袁某名下的网络资金、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查控,但其名下的房产无法处置,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后执行干警将案件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张某,耐心解答了疑惑,并与其制定了后续的执行方案,经张某同意,案件进入“终本”状态,但执行干警仍关注着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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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案件终于出现转机。一天中午,王宇在得知袁某的行踪及财产线索后当即前往袁某住处,告知其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并释明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仅将被司法拘留,还可能以“拒执罪”被刑事立案。但袁某仍置之不理。面对态度愈发嚣张的袁某,执行干警宣读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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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医院体检完毕,等待拘留的过程中,袁某的心理防线崩塌,主动向执行干警写下悔过书,请求在法院的主持下与申请人商讨履行执行款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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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双方当事人约定袁某一次性偿还张某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万元,剩余的款项张某自愿放弃。和解协议签订后不到1小时,袁某便和家属筹措到5万元当场履行完毕。

下一步,南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敢用善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